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1年3月4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2楼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长兴货5072钢质干货船一艘,总吨370吨,净吨207吨。取得所有权2010年3月22日,船藉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9日。起拍价85万元 (有保留价) 。
二、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3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登记: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保证金8.5万元,方能领牌参拍。
四、注意事项:该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