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1月24日下午15时在丽水新处州宾馆一楼会议室(灯塔街17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雕一批共计8件,整体起拍价:60300元;若整体拍卖不成交或整体拍卖无人报名,则分8个标的拍卖,起拍价:2200元--17000元不等/件。设保留价。
其中:1号标的“观音状” 石雕一件,起拍价:7000元;
2号标的“花瓶状”石雕一件,起拍价:17000元;
3号标的“罐状”石雕一件,起拍价:2200元;
4号标的“竹林”石雕一件,起拍价:3300元;
5号标的“财源滚滚”狮子滚球石雕一件,起拍价:7000元;
6号标的“仙境”山水石雕一件,起拍价:5800元;
7号标的“建筑类”山水石雕一件,起拍价:5000元;
8号标的“葡萄”石雕一件,起拍价:13000元。
二、咨询展示: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下午17时止,在丽水中级法院。电话:0578-2531909陈法官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于11月21日至11月24日上午12时止,到丽水市解放街131号三楼本公司业务部报名。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二份,个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同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整体2万元,分标则每标各为0.2万元。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注: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力。
四、联系电话:0578-2138989 2139185 13575368640 13575368528 顾先生、兰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