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9月14日下午2:00整在苏州市沧浪区友新路1188号姜昆艺术收藏馆(南环路与友新路口)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2011年苏州市区第三场大型户外广告经营使用权拍卖会。
1、市区首批公共自行车棚灯箱广告设施 (7个站点),规格:1.5*1.8;1.5*3米。
2、东环路凤凰生活广场屋顶三面翻广告设施(两个面),规格:39.5*7.5米。
3、官渎里3号高炮广告设施(三面体、华东电器城),规格:18*6米。
4、西环路与三香路交口西北角绿化带高炮广告设施(两面体),规格:18*6米。
5、阊胥路盘胥路泰让桥南至南门路口东侧28根路灯灯箱,规格:0.76*1.16*2米。
6、凤凰街、十梓街东北角电子显示屏,规格:8*7米。
7、西环路99号2号楼顶广告设施(两面),规格:18*6米。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至2011年9月13日下午3点止预展、报名,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于拍卖会前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拍手续,并交纳参拍保证金每个标的1万元(以拍卖前到帐为准)。
四、联系电话:0512-63401111 18962568918 唐先生
提示:
1、出让期限:2号标的自2011.11.1至2014.10.30;5号标的自2011.10.20至2014.10.19,其余标的自2011.10.15至2014.10.14。
2、招商期:2号标的为2011年10月2日至11月1日;5号标的为2011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其余标的为2011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自交纳首年度出让费次日起开始使用(使用前应告知委托人)。
3、拍卖成交后,所有标的使用权出让费均按年度支付,下一年度使用权出让费于2012年6月20日前支付。
4、本次拍卖1号标的(自行车棚广告位)预计年底增加至20个,2012年底增加至30个,后续增加车棚按本次拍卖价格直接由委托人及买受人签订出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