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概况、起拍价(设保留价):
位于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大芝路145号(证号:3980315号)房产,房产建筑面积为109.63㎡。其中上层为店铺,建筑面积为54.81㎡;下层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4.82㎡。该标的整体起拍价73.91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本公司拍卖大厅
三、展示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报名事宜:
1、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16时(以该时间前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达法院账户确定竞买人资格)。
2、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请及时将竞买保证金5万元交入法院账户(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户行:建设银行吉安阳明支行,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0005)。竞买未成交,如无违规行为,其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3、办理竞买报名确认手续:竞买人持保证金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明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办理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后凭确认手续和身份证明到吉安市众成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资料费300元(不退)。
五、联系电话:拍卖公司:0796-7029988、13607969886 尹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96-8211706、18779652150 颜先生
吉安市众成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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