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15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中兴路东坑惠福大厦33号的地下停车位一个;起拍价:30720元,保证金:6000元。(被执行人:谢惠权、 谢浩祥)
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月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横沥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四、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A区313室
五、收 款 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