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月20日10时至2016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吉林省松原市江南建设街的房地产,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2-5层及2楼临时建筑房屋、五楼软包(2楼--产权人:崔正云,产权证号:吉房权证松字第SN028738号,建筑面积:136.46平方米;3楼--产权人:金锦实,产权证号:吉房权证松字第SN028740号,建筑面积:377.10平方米;4楼--产权人:崔正云,产权证号:吉房权证松字第SN028739号,建筑面积:711.24平方米;5楼--产权人:金锦实,产权证号:吉房权证松字第SN027882号,建筑面积:711.24平方米;2楼临时建筑房屋--产权人:崔正云,建筑面积:195.08平方米;5楼软包---产权人:金锦实,建筑面积:108.90平方米),商业、综合用途。被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于大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起拍价:12,927,632.00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月7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6年1月15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洮北支行,账号:2200 1666 2380 5454 274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36-32580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36-3258047(周法官)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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