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两架B757-200飞机及一台RB211-535E4型发动机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04-2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5BJ1000223(原编号:SW1503BJ00024)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持有的两架B757-200飞机(国籍登记号为B-2848和B-2849)及一台RB211-535E4型发动机(序列号31385)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转让底价 7304.08 (万元人民币)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03-27
挂牌截止日期 2015-04-24
飞机
国籍登记号 生产序列号 发动机序列号 B-2848 27513 31399 31400
国籍登记号 生产序列号 发动机序列号 B-2849 27517 31386 30930
航 材
类别
型号
序列号
发动机
Rolls-Royce
RB211-535E4
31385 内部决策文件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2架飞机和1台发动机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对上述资产提供合并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交易价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或美元。涉及境外企业以美元结算交易价款的,按汇款之日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合等值人民币计算)。该报价为转让方实际收到的价款(不含税),受让方应承担自身因参与上述资产交易发生的相关税款和费用,并补偿转让方由于上述交易需要缴纳的税款和费用(例如增值税)等。
2、飞机和发动机交付状态为现状交付(即以飞机和发动机实际交付当日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的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由于目前标的还在运营中,其最终交付状态将与附件1有一定差异。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发布期间签署并提交《保密承诺函》(附件2)后,可从北交所处进一步领取参与项目的《受让须知》和《飞机类资产受让申请书》。
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提供首轮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并将人民币1100万元或美元175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所提交文件为英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公司或律所加盖公章。
5、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发布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飞机及发动机买卖合同或拒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鉴于运营中飞机类资产的特殊性,本项目资产交付前,若因不可抗力或非因转让方未尽善良保管义务的原因(如雷击、鸟击等)造成资产出现重大变化,按照北交所交易规则需要进行终结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终结后全额无息退还,交易各方无需对其他任何一方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6、飞机及发动机交付地点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受让方负责飞机及发动机转让后调机及相关事宜。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_1100_万元或美元_175_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境内: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境外:汇款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扣除并归转让方所有:(1)信息发布期间,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报价或报价低于《飞机类资产受让申请书》中所填写报价的;(4)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经过网络竞价成为最高报价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对标的全面检查、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确定飞机及发动机买卖合同文本并签署飞机及发动机买卖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第二期保证金、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存在串标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进入网络竞价环节,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人民币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美元保证金在受让方另行向转让方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2)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应提供能证明其合法设立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法人机构,其注册地或主要业务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应已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不得位于受到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或限制从事航空运营的国家或地区(由意向受让方进行承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信息涉及中英文对照部分,以中文内容为准。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所提及日期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3、本项目所称的挂牌截止日即为信息发布截止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飞机及发动机技术参数
2、附件2:《保密承诺函》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麻越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678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