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月5日10时至2015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临安市於潜镇金家花园7套房产,用途营业房及住宅(整体拍卖)。
1、金家花园9幢106-202室,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56.69平方米,评估价82万元。
2、金家花园9幢107-203室,营业用房,建筑面积308.34平方米,评估价161万元。
3、金家花园9幢504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1.86平方米,评估价43万元。
4、金家花园9幢505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33.76平方米,评估价51万元。
5、金家花园9幢604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11.86平方米,评估价34万元。
6、金家花园9幢605-704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280.27平方米,评估价85万元。
7、金家花园9幢603-703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208.33平方米,评估价59万元。
以上房产整体出售,整体评估价515万元,起拍价412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为1万元。
以上拍卖标的均系房地产公司开盘后未销售商品房现房,按照正常销售商品房缴纳税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上门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拍品为一手正常交易商品房,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1206 0201 2920 0160 884,开户行:浙江省工商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80-2080278、2080282
监督电话0580-2080237。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22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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