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绿康源畜禽养殖场猪舍等三拍
发布:泗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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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1月29日10时至2014年11月30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房号 | 名称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传达室 | 砖混 | 39.6 |
2 | 厨房 | 砖混 | 48.8 |
3 | 屠宰用房 | -- | 221.94 |
4 | 居住用房 | 砖混 | 550.8 |
5 | 办公房 | 砖混 | 300 |
6 | 辅助用房 | 砖混 | 23.56 |
7-15 | 猪圈 | 简易 | 7966.35 |
16-24 | 猪圈 | 简易 | 7938 |
25 | 沼气发电机房 | 简易 | 82.8 |
| 围墙 | | 4070.0 |
以上养殖、居住、办公等用房计439.87万元 |
另有深水井以及浅水井各一口,意杨758棵计22.4万元 |
合计:462.27万元 |
一、拍卖标的:位于泗阳县绿康源畜禽养殖场内的猪舍及配套用房(含2口水井以及758棵意杨)。土地性质:无权属登记、系租赁取得,用途:养殖。起拍价: 361.9574 万元,评估价:462.27万元,保证金: 40 万元,增价幅度:1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泗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泗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12月8日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泗阳县人民法院案件兑现款专户 ,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0667220011201640004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7-85279052 ,15189079161
监督电话:0527-85279060
联系地址: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7号
泗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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