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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华制扣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发布:福建产交所 拍卖时间:08-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大华制扣有限公司51%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989万元。

    三、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系属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成立于1992年5月15日,注册资本2170万港币,经营范围: 生产板材花纹纽扣、扣坯。(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公司现有职工68人,其中,在岗职工52人,退休职工16人,职工参加企业社保。

    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1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8%

2

香港联发行服装用品有限公司

49.00%

3

福建省闽侯燃料石化公司

7.52%

    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3月

总资产

23,294,598.36

26,201,962.43

31,400,394.46

总负债

8,505,335.57

11,370,858.01

9,721,383.95

所有者权益

14,789,262.79

14,831,104.42

21,679,010.51

营业总收入

11,340,384.15

10,623,467.96

1,679,217.06

净利润

6,295.70

23,773.71

6,843,431.14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福建大华制扣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938.39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43.48%股权和福建省闽侯燃料石化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7.52%股权。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履行。

    2、具有制扣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3、受让方为外国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公布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受让方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允许联合竞买。

    五、交易条件

    1、转让标的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毕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由股权转让后的新企业享有并承担。 2、受让人应在本项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本次股权转让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必须接受标的公司现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5、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6、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继续聘用:重新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择业(详见《福建大华制扣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7、转让标的企业应按拆迁有关约定和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体搬迁到闽侯县石化公司煤场地块新厂房。

    8、转让标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新企业承接。

    六、其他重要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1、标的企业中已报废库存商品及20台车纽机系2001年标的企业改制时剥离后由标的企业代管的资产,其产权和处置收益归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标的企业土地使用权登记证闽国用(2013)第00057号与南昌铁路局宗地图有约120㎡重合;

    3、标的企业在建工程闽侯县石化公司煤场地块新建厂房尚未验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实际建筑面积应以相关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的证载面积为准,原厂房房屋现已拆除。

    4、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账面短期借款余额3,000,000.00元,为2014年10月22日向福建能源集团结算中心借入的无息借款,在评估报告签发之前已归还。

    5、标的企业账面应付职工薪酬中职工经济补偿金3,000,000.00元为预计费用。标的企业现有职工安置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本次标的企业职代会通过的<大华制扣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标的企业承担,本次股权转让的企业承继该项费用。

    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若意向竞买人为外国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前联系组织方获取缴纳保证金账号)

    八、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九、公告期限: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十、交易方式:若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时,可按受让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密封式加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十一、联系方式:电话:0591-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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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价格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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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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