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股权债权>正文

川元电子扬州公司4.567%、4.546%股权转让

发布: 拍卖时间:03-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246

项目名称

标的1: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4.567%国有股权转让 标的2: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4.546%国有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50452- YZCQ2015-2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标的1:扬州市国资委 扬国资【2014】 40号
标的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扬开国资【2015】1号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3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

转让方名称

标的1: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321000400020751

注册资本(万元)

991.604735(美元)

法定代表人

李政昊

住所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州西路8号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平板显示屏以及显示屏材料(电子纸、电子书及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人)

26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其他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1) 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占24.227%。
2) PVI GLOBAL CORPORATION占66.66%。
3)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4.567%
4)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占4.546%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2957.15

净资产(万元)

2815.30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65.93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1572.31

上年净利润(万元)

-1572.31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扬佳评报字(2014)3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扬州市国资委;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14年6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3537.46

净资产(万元)

3395.6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标的1:155.08 标的2:154.36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参与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其他股东放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至受让方成为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合法股东之日(以完成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为准),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由于持续经营而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转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相应地享有或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前已经过相应的内部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进行尽职调查。

转让参考
价格

标的1:156.5万元人民币 标的2:156万元人民币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可申请受让本公告中的国有股权;
1、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应有充足的收购资金,能够付清产权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4、如涉及外资收购,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意向受让方应承诺的事项:
1、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收购;
2、在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同时,需一次性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备查文件

1、扬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转让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扬国资[2014] 40 号文)
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转让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 (扬开国资[2015]1号);
3、《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税讯通专审字[2014]240号);
4、《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扬佳评报字[2014] 38号);
5、《川元电子(扬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扬东会外验字[2012] 第067号)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承诺书。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5年3月3日至 2015年3月31日(工作日期间)到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一式二份。
(二)公告期满,我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审核合格后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25万元(不计利息),若有意向竞得2个标的,保证金须累计缴纳。
(三)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将视公开征集情况,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办理(《拍卖公告》见2015年3月3日《扬州晚报》);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扬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外商为受让主体的需符合有关规定)。
(四)采取适当的公开交易方式确定的受让方,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最低人民币2000元;②拍卖转让:交易双方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退还(不计银行同期利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价格比较

  • 该标的评估价:
  • 指导价:
声明:本文网址为"http://www.zhongpaiwang.com/gonggao/guquanzhaiquan/3686.html",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 "众拍网(www.zhongpaiwang.com)",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股权,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