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月9日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挂牌价格:1047万元。保证金104.7万。
二、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或经营汽车行业业务,且从事该主营业务时间不少于八年(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予以审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要达到 9000万元,2011年10月和11月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广汽本田)同意意向受让方参与入股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3、意向受让方需同意接受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4、意向受让方必须控股拥有“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且至少控股经营“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不少于五年管理经验。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收购,受让方须全部受让转让方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30%股权。
三、联系电话:郑先生020-87383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