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1年12月27号对下列标的进行拍卖: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天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注意事项:1. 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依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2. 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以登记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实名身份提交人民币2.85亿元或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包括银行定期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三类文件,)才能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不接受第三方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第三方代付竞价保证金),否则,视为不具备办理意向受让登记资格。3. 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联系电话:李先生、吴小姐87383100-25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