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2日下午14:00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浙B7C476号江淮牌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4年8月3日。起拍价人民币1.5万,保证金5000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4月17日至28日。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有意者请在2012年4月27日下午4时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个人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镇海法院509室报名登记并经法院确认同意参加拍卖。保证金须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10时前缴至本公司(户名:宁波东方拍卖有限公司;帐号:30010122000195161;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江东支行)并持法院开具的同意参加拍卖函于4月28日下午4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竞买。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相关资料。
注:若有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4-87361111 87262222 13857848886(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