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司法部门委托,本拍卖人定于2009年8月1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西城法院委托18辆机动车整体拍卖,包括:别克3辆;桑塔纳2辆;福田2辆;宝来2辆;风神2辆;捷达、长城赛弗、富康、夏利、吉利美日、金杯、无限,各1辆。(参考价4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机动车7辆,包括:奥迪2辆;克罗玛、长安羚羊、吉利美日、红旗、本田雅阁,各1辆。(参考价31.6万元,保证金4万元)。
预展及保证金交付截止时间:2009年7月30日。
拍卖价款交付期限:成交后7日内。
办理竞买手续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16时(周六、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