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经临工商备字(2011) 号备案,我公司定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10时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张雷刚、马喜玲挂靠在被执行人毫州市公路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皖S06772重型栅式货车一辆,2007年5月上牌,起拍价6.16万元,保证金2万元。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二、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 7月20日16时止。
三、竞买登记:
有意者请将保证金在7月19号16时前缴入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台州银行,帐号:511030788000015)。与标的相关权利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丧失相关权利。单位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个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地点:黄岩金顶大厦四楼本公司内。
四、咨询电话:13606825301;传真:0576-84292661;法院联系电话:8513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