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物:
1101405批号标的:停放于东莞市虎门交警大队停车场的桂A.80550货车(零配件),起拍价8200元,保证金 2500元。(被执行人:段金龙、程少攀)
展示时间:6月15日、16日,集中现场看样时间:6月16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6月2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 联系电话:22210668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办理缴款时间:星期一至五 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
执行局电话:89889289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院电话:8988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