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3日10时至2015年10月1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田瑞沃P120豫P36847号平板货车壹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6日、行车里程:不详、强制保险:2014年4月11日、商业保险:不详、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车辆型号:福田牌BJ1133VJPED-1、发动机号:B203008806、车辆识别代号:LVBV5PBB8CZ005030、燃料种类:柴油、货运。现停于新蔡县人民法院院内。
起拍价:59535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正整数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6:3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5年10月12日16:30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表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5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新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000000477383950890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咨询电话:0396-2169617、0396-2169615,
监督电话 :0396-2169668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蔡县驻新路西段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