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码为浙A06X22昌河面包车一辆,起拍价3500元,参拍保证金1000元 。
二、拍卖时间:2011年3 月3 日10:30 时
三、拍卖地点: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
四、拍卖方式:增价起拍,有保留价。
五、竞买登记:报名请携带有效合法身份证明,单位为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为本人身份证件,向指定帐户缴纳参拍保证金。标的开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中山支行,帐号:005101040000201。标的凭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六、预展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 月1日下午16时止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 月1日下午16时止
八、报名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18楼7A
九、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