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拍卖下列标的:
变型汽车一辆,参考价6.7万元。
其他事项
1.即日起展示标的(电话联系)并接受咨询和报名。履约保证金汇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户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宿城支行。账号:460301040003829)。标的交20%保证金。
2.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即为违约,保证金不退还。委托人按现状交付标的并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公司地址 宿迁市运河路39号(得月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