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3日10时至2015年7月3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C1S629奥迪牌小型轿车,厂牌型号:奥迪FV7183TFCVT,颜色:黑,出厂日期2007年10月25日,初次登记日期2007年12月1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4年11月7日,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LFV3A28E373015499,发动机号:043400,核载5人,外廓尺寸:4587×1772×1427mm。燃料种类:汽油,环保达标:GB18352.2-2001,行驶里程:大约96207公里。结构特点:自动挡,1.8排量,前置前驱,助力转向,真皮方向盘,电动调节真皮座椅,安全气囊,天窗,前后电动窗,防抱死制动系统,车内中控锁,儿童锁,遥控钥匙,发动机电子防盗,备胎用过,5座国产车(一切以实物为准)
其他情况:该车整体外观基本完好,后保险杠有刮擦,胎压不足。该车油路脏,电瓶亏电,难启动。启动后发动机抖动,仪表盘显示正常,加速平稳。由于长时间停放,建议维修点全车检查与维修。(一切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7.5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26日起至2015年7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本标的实地看样的时间确定为2015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50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92251010400243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