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1年01月30日(星期日)上午10:30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8号佛山市顺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粤XJ5725佳美轿车一辆(存放于大良法庭)。[案号:(2010)顺法执字第03516号]保证金:8,000元,参考价:79,170元。
注:1、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2、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二、拍卖时间:2011年01月30日(星期日)上午10:30
三、展示时间:2011年1月24--25日,资料备索。
四、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保证金存款底单(保证金须于2011年1月27日下午4时前到账)于1月27日下午5时前到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办理不确认竞买资格。保证金账户: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161-8800221901,开户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支行营业部,汇款时应注明案号及竞买人名称,如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的,受托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是代XX交纳。标的为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委托标的物。
五、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