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0日10时至2015年4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AYE315号长安牌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0月29日,车架号: LS4AAB3D5AA115668,发动机号:A68D012734座位/排量8座/999ML,车辆总质量1670KG,手动挡,车身颜色为灰色,燃油种类:汽油,环保达标国三,使用时间53个月,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13年10月24日,该车外观完整,左侧尾灯破损,蓄电池失效,车辆无法启动。里程显示24199公里,电器工作正常,内饰保养一般(以实际为准)特别注明:根据2014年5月5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司法拍卖杭州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在本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我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在外市过户的不受此限,但应符合当地过户的规定(具体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司法拍卖非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转移过户至本市的,同样需符合我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到我市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已经在市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即申请摇号但未摇中的),应取消该申请,方可开具证明。详情联系小客车总量调控办公室(0571-64789710)
起拍价:11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支行,账号:190702010400122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拍品咨询电话:0571-64570731、13588353618
拍卖咨询电话:0571-64796033
监督电话:0571-64796098。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法院路21号。
建德市人民法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