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4月17日10时至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BQ533Y(宝马牌)轿车一辆,厂牌号:宝马牌BM7251LL(BMW520LI);颜色:黑色,核定座位:5座,排量:2.5L,燃油种类:汽油,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02月21日,(出厂:2012年01月21日),累计里程:不详,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VIN):*E63250,发动机号:*3477904。排放标准:国Ⅳ。结构特点:前置前驱,4门5座三厢车、手自一体,ABS抱死、电动车窗、车内中控锁、真皮座椅、自动空调、倒车雷达、发动机电子防盗、无钥匙启动系统、真皮多功能方向盘、驻车雷达、中控台彩色大屏、发动机启停技术。现时技术状况:该车因电瓶没电无法启动发动机、变速箱无法检测工况不详;车辆内饰良好,外观良好。
起拍价:26.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加价幅度:2000.00元。
特别说明:该车有抵押,目前被法院查封。拍卖车辆违章信息:违法记录6条,扣分26分,罚款1200元(截至2014年12月25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与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04月10日起至2015年04月16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江东)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04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 391590010400071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奉化市信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甬信驰评字[2014]第12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咨询电话:0574-87373495,工作电话:18867616668
监督电话:0574-87372495。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126号304室。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