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肥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4月8日15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号为:鲁J3771C小型客车,参考价:15.3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4月6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该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134号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6日11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山东太斗拍卖有限公司(泰安市迎胜路北首,小城故事五楼);咨询电话:0538--8997177 15339903366
五、法院监督电话:肥城市人民法院0538—3567099
山东太斗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