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3日10时至2015年4月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AZ382Y号宝马745Li轿车一辆。
厂牌型号 | 宝马 | 牌照号码 | 浙AZ382Y | |||
初次登记日期 | 2002年 8月 | 里程表显示里程 | 111705 公里 | |||
品牌名称 | 宝马745Li | □国产■进口 | 车身颜色 | 黑 | ||
年检有效期 | 至 2011年 08月31日 | 交强险有效期 | 至2011年6月29日 | |||
使用性质 | ■私用 □公务、商务 □营运 □其他 | |||||
其他法定凭证、证明 | □行驶证 □登记证书 □保险单 ■无任何法定凭证 | |||||
行驶证登记车主姓名 | 杨根娣 | 登记证书编号 | 未提供登记证 | |||
燃料类型 | 汽油 | 排 量 | 4398 | 缸数 | 8 | |
变速器形式 | 6档手自一体 | 驱动方式 | 前置后驱 | |||
车辆违章记录 | 经查询,有9条违章记录未处理(违章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 |||||
车辆技术状况 | 发动机有少量机油渗出,前挡风玻璃有更换,内饰磨损较多,方向盘仪表台有拆解痕迹,右后侧小窗帘不能展开,驻车刹车缺损,无法正常启动。 |
评估价:75000元,起拍价:5.7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 :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26日起至2015年4月1日15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在公告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与本院预约,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于4月2日上午10:00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符合在杭州市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过户所涉税费、欠费、罚款、扣分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1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账号: 76708100107869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65779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577951
联系地址:杭州市新塘路68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