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日 10 时至2015年4月2日 22 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DCR666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5月22日,行车里程:15173公里,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月,保险终止日期: 2014年1月26日,车辆型号:帕拉美拉牌,抵押情况:有,非营运,发动机号:CGE107613,排量/功率:2995ml/245kw,燃料种类:汽油,车外廓长/宽/高:长4970宽1931高1418MM,环保达标国Ⅳ。
起拍价:72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及看样时间:自 2015年3月21日起至 2015 年4月1日止接受咨询(周末、节假日除外),2015年4月1日下午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 年4 月13日 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号:00195968470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2509085(徐)、0575-82509115
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