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6日10时至2015年3月2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车牌号为浙K0071T奥迪牌轿车一辆。该车年检至2014年9月30日,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9月13日,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1月11日(参考车辆信息表,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7日的强制险费用已交,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的信息为准),发动机号:CDN133898,车辆型号:WAUAFB8F,车辆识别代号:WAUAFB8F9BN001383,使用用途:非营运,排量1984ml,车身颜色:白色,燃油种类:汽油,总质量:2155kg,外廓尺寸:4625mm长、1854mm宽、1379mm高,核定载客:4人,制造国:德国,环保达标:--,行驶里程:70907公里(仅供参考),违章情况:0次(仅供参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该车有钥匙一个。
特别提醒:该车发动机已更换,并要求买受人限定在丽水市范围内办理过户手续。
变卖价:人民币22.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17时(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价即为保留价,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了解该车辆上牌的一些相关规定,并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如有原违章记录、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其中包含有保险费、开锁、配锁和保养维修费共计人民币9785元)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4月2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账号:201000037933536),建议来法院财务大厅刷卡缴纳变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8-2264235杜警官, 0578-2278709 周警官
监督电话:0578-2264235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