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 武进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1日10时至2015年2月11日 22 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
1.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06.7
2. 行车里程:15万公里;
3. 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2013年7月;
4. 车辆型号:FV7241CVT,发动机号:A14376;
5. 燃料种类:汽油,
自动豪华版,黑色,发动机排量2.4,皮座椅,电动天窗,中控彩屏,主架电动座椅,车辆内饰状况良好,外观整体情况尚可。
起拍价108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 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司法鉴定科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519-8831123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5 年 2月17日 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常州丰乐支行,账号:320016267590525014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摘自于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常州普华开瑞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常普瑞评报(2014)第072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19-88311236,监督电话:86307989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