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4日10时至2015年2月4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鄂A5DH21马自达轿车的变卖公告。
评估价:84100元,起拍价:71485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1月27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拍前请自行了解本地车辆过户要求。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 年2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2月9日17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江汉支行,账号:42186923201815008397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鄂中衡信鉴评报字[2014]第00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27-65686326(翁法官),027-65686254(王法官),监督电话:027-65686335。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