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5日 10时起至2015年2月5日22 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粤AC6X06号宝马牌轿车一辆[详见:(2014)湖正评报字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车辆现停放在本院停车场内。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7月1日,表显行驶里程:约7万公里,保险终止日期:不详,环保达标:国IV,中文品牌:宝马牌,车辆型号:BMW7200MD(BMW320i),发动机号:A7501954,车辆识别码:LBVPS5103BSD47057,用途: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现时技术状况:前后保险杠有轻微擦痕,右前车门下方有划痕,由于停放较久,电瓶无电,无法发动。违章信息2条(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起拍价:1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 01 5年2月4日10时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确定看样时间为2015年2月4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车辆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交付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及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八、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浔区支行,账号:1205240 0292 0030 60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此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竞拍结束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联系电话:0572-3650830、0572-3026033,传真:0572-365083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99号、监督电话:0572一3026177,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