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级政府公物仓库存7辆公务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SYCQ15001-JSZC15001-1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批准文号:公物仓资产处置 [2014]003号 批准日期: 2014年12月22日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月1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1月23日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 |
标的物 概况 | 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车辆牌号 年审有效期 行使公里 登记时间 别克商务车 SGM6510GL8 苏AS1071 2014年11月 581811 2003年11月 别克轿车 SGM7252GL 苏AS2072 2015年8月 584030 2005年8月 帕萨特轿车 SVW7183MJI 苏AS2889 2015年9月 563235 2006年9月 金龙大客车 XML6896E5G 苏A62086 2015年7月 232565 2007年7月 帕萨特轿车 SVW7183AGI 苏AS1662 2015年4月 436250 2001年4月 猎豹 CFA6470L 苏A8C2552015年6月 243472 2005年6月 桑塔纳2000 SVW7182CQI 苏A5B792 2015年9月 343650 2005年10月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泓恒德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HDPG02014020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12月30日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9万元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车辆原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移交省级公物仓处置; 二、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上述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年检情况等事项;并应自行前往现场勘查,了解上述车辆实物状况,上述车辆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三、上述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但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不包括违章曝光的罚款、维修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上述车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使用。 五、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受让一辆或一辆以上车辆。 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转让参考 价格 | (详见其他说明)万元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
备查文件 | 一、省财政厅批复 二、转让车辆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单等复印件。 |
其他说明 | 车辆名称 车辆牌号 交强险 保单号 转让参考价(元) 别克商务车 苏AS1071 PDZA201332010000407900 7600 别克轿车 苏AS2072 11063003900033485500 18200 帕萨特轿车 苏AS2889 PDZA201332010000323682 23500 金龙大客车 苏A62086 PDZA201432010000406618 8400 帕萨特轿车 苏AS1662 1035105072014011616 6800 猎豹 苏A8C255 PDZA201432010000247369 9400 桑塔纳2000 苏A5B792 PDZA201432010000490645 15600 一、现场查看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现场查看地点:南京市龙腾北路9号(请预约) 联系人:尹先生(025-83163390)。 二、竞价方式:网络报价。 三、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2015年1月23日17时前,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必须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竞价申请。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报名材料(邮寄材料的报送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原件);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6)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材料: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原件); (3)《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4)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汇至交易所银行账户,户名: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帐号:76490188000126370;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20号(以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三)提交竞价申请: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注册竞买人账户,并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 四、竞价开始时间:2015年1月27日9:00起(以网络报价系统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五、报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分为两个报价时段,即定时报价时段和连续报价时段。 (二)定时报价时段: 1. 转让标的定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9:00,定时报价时长为5小时,至2015年1月27日14:00,转让标的结束定时报价。 2. 定时报价阶段最小加价额为0.0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三)定时报价时段结束,自动转入连续报价时段,连续报价时段最小加价额为0.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 (一)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逾期未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的; (四)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意向受让方资格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车辆成交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交易所竞价相关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产交所:尹先生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90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