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在金华市李渔路环球商务大厦 C座二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宾利轿车一辆,起拍价94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保证金交款: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账号:699901040008711,开户行: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
三、特别说明:请标的相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标的在拍卖前如被撤拍,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拍卖时间:标的定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10时拍卖
五、竞买须知:即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下午4时止,在金华市李渔路环球商务大厦C座二楼办理竞买报名等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拍卖会前两天在标的所在地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