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月17日下午3:00时,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存放于东莞市东城交警支队停车场内的粤SU6845小货车,起拍价29530元,保证金:5000元。
(被执行人:东莞市新文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二、看样时间:12月27日下午3:0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看样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4、银行办理缴款时间:星期一至五 早上:09:00-12:00 下午:14:00-17:00。)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一个工作日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的,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五、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辉煌商务大厦七楼C区
六、收 款 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 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 户 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