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于2011年1月24日下午3时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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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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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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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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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看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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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交警停车场赣C42148中型货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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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颐长、奉新县金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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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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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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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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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月17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现金存款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 。4、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标的竞投,汇款应分开。)付款人在2011年1月21日前自行到本公司登记。
三、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竞买,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四、公司地址:城区东纵大道光辉大厦8楼
五、户 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 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 户 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