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刘伟所有的丰田雷克萨斯5663CC越野车(发动机号为3UR3095336){具体见辽宁胜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胜评报字[2014]1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52,500元。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于拍卖当日由拍卖师现场公布。
展示时间:2014年10月23日-10月24日
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82825775 13614285655
联 系 人:张先生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613室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7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联系电话:0411-83775605,联系人,李女士),交付保证金账号:0610014400000220,开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4年10月27日16时前持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大连鼎坤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刘伟、林艳及其他相关人员请及时参加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