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24日9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鲁J4C677小型汽车。参考价:4.6549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第一次拍卖)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11时之前将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4)泰中法技拍字第495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10月24日9时20分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3日11时止,在标的物的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地址:0538-8269656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建设大厦4楼西大厅)
五、法院监督电话:18969811039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