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委托,报经工商备案第 号,定于2011年1月5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浙J2A826别克轿车,2004-08-31初次登记,起拍价5万元,保证金3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竞买登记: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缴纳保证金,持付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耀达大厦701本公司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展示时间: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4日下午4时止
四、户 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 户 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帐 号:6321501201110010089
五、特别说明: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债权人、抵押权人、租赁人等届时自行准时到拍卖现场,无故缺席视为放弃。拟竞买者需向本公司提供有关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