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28日 10 时至2014年 5月 28日 22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D5110A丰田黑色凯美瑞小型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6月19日,行车里程约116962公里,保险终止日期 2013年8月1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车辆型号:GTM7240GB,抵押情况无,非营运,发动机号C656700,车外廓长/宽/高 :4825mm/1820 mm /1485mm ,排量/功率:2362ML/123KW,排放标准:国四。
起拍价:102000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4年 5月16日起至 2014 年5月27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 年 6 月 9日 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虞市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虞青春支行,账号:330016564450599000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2509092、82509115,
监督电话0575-82509029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