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委托,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10:00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
1、浙AL1D91昌河牌汽车。起拍价0.96万元。保证金0.1万元。
2、浙D1C692松花江牌汽车。起拍价0.64万元。保证金0.07万元。
二、现场展示:2014年5月20日、21日于标的所在地。
三、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5月22日(8:30至11:30, 14:30至16:30)。鼎盛时代大厦2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交纳保证金,不计息。缴入账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852,保证金为现金或即时兑现的银行票据。报名资料费30元。
四、请本案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参拍的须办理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电话:85207968 详见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新中大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