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2月21日10时至2014年2月21日22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5169.0.0.qn7UTV&user_id=1644552545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浙C23603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第二次),车身颜色:蓝色,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3月23日,出厂日期2011年3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3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为2012年3月22日,车架号为LFNAFRJM1AAC47043,发动机号01816422,驾驶室载客3人,车外廓长/宽/高:8998/24909/3790mm,货箱内部尺寸:6750/2284/600mm,核定载质量:9805KG,环保达标:国三,燃料种类:柴油,排量:4752mL。
其他情况:该车外观较完整,车身整体保养较新,除外观有多处铁锈之外,未发现有严重破损痕迹,车内饰整体保持较清洁。车辆没有钥匙,能否发动未知。
起拍价:65000元,保证金:1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2月14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17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本标的实地看样的时间确定为2014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50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92251010400243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