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号为苏BJ3223星马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月20日10时至2014年1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BJ322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车辆型号:星马牌AH5311GJB4,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10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10月苏B(01),使用性质为货运车,发动机号:P22798,车辆识别代码:LZ5NCE57BB011933,车外廓长/宽/高 :10750×2495×3990mm ,燃油:柴油,排放:国三。仪表显示行使里程:44529公里,抵押情况:有抵押,原始购车发票显示价格为55万元。本车使用时间短,成色较新,性能和保养较好。
起拍价:35万元,保证金:2.5万 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006080152011100001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特别提醒:据本院了解,马鞍山市购买人可到本市车管所办理过户;外地竞买人在参拍前,应自行了解当地的车辆上牌规定,自行承担因过户可能需要加装的车辆排放、环保等装置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导致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安徽兴永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拍卖咨询电话:0555-2370060,18900559117;联系人:王法官,祖主任;
监督电话:0555-2370059;
联系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本拍卖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台同步发布。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