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月16日10时至2014年1月1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①浙BF3645依维柯17座旅行车一辆。2001年购入,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说明,停放多年,现状闲置,无法正常使用,已报废。②浙BF4443车辆型号为江铃JX5041XXYDL2轻型厢式货车,车辆所有人为象山**公司,手动挡,发动机号4JB1*10201460*,车架号LEFAG211N003059,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生产,总质量4400千克,核定质量1950千克,载客3座,车辆长5995mm、宽1880mm、高2750mm,初次登记日期2002年8月,该车保险期限已到期,行车里程19.85万公里。③浙BQU565江铃轻型厢式货车,型号为江铃JX5046XXYXGA2, 手动挡,发动机号B4050234,车架号LEFYECG29BHN23228,由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生产,核定质量1.495吨,载客3座,车辆长5955mm、宽2070mm、高2980mm,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6月,该车保险期限已到期。④浙BQD005江铃轻型普通货车,手动挡,发动机号A3036795,车架号LEFADCD1XAHP14655,由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核定质量0.48吨,载客5座,车辆长5005mm、宽1690mm、高1645mm,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4月,该车保险期限已到期。
上述4个标的车辆整体拍卖,其中浙B.F3645系17座旅行车,已到报废年限,无法过户;浙B.F4443停放较久且已使用10年以上,如需继续使用,涉及零件更换和维修费用支出可能较大。
起拍价:11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月3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15时止(周六、周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4-59182585,监督电话:0574-5918256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网址:http://www.xsfy.org.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