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3日15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依法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牌号为浙0430686号拖拉机一台。起拍参考价:0.192万元。【保证金0.1万元】
特别说明:①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标的保证金交给拍卖公司。保证金不计息。
三、拍卖方式:先密封递价再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展示:2013年9月9日-9月12日16时(看样先预约)。
五、咨询电话:0573—82085795 13515731155(物资) 84031681(嘉诚) 82091898(正联)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