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12日15:0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本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停放在瓯海法院内的浙C15U21胜达牌黑色小型越野车一辆,排量2.4,标配,识别码末6位788836,立户时间2011.9.13,年检至2013.9,已行驶30048公里,起拍价12万元。(案号2013-1080,保证金2万)
二、注意事项:
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三、有意竞买者,1号标的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景山支行,账号:759000120190081823,至各法院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看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9月11日16时整止(工作时间),看样地点:标的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305室。
报名咨询电话:88866161;温州中院监督电话:88018328;瓯海法院监督电话:55888858;工商监督电话: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