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9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莱阳市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莱阳市豫PD9075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台,评估价7.8723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一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莱阳市支行;帐号:355101040000835),并于拍卖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844003 王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附3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7386072 高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68886217
公告发布于2013年8月19日《山东法制报》和《今日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