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时在慈溪新都明珠苑四楼会议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城大道南路256号)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BJF357的帕萨特小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7年5月。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6月27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将保证金缴入拍卖公司(户名:浙江鸿嘉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江东支行;账号:30010122000195161)以资金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需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向法院递交书面密封报价书(不得撤回),竞标价格须高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不具竞买资格。届时请随带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6月27日17时前与本公司联系办理报名手续。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企业法人需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6月27日下午17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7月1日下午14:3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13857848886(丁先生) 87305666 87304666 (传真) 法院监督:0574-63912587 工商监督:0574-6302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