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0 年11月26日10: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龙牌自卸中型货车(渝C A1511)一辆,型号YC4E140-31,发动机号:J4109700997,车架号:LGHX6DAJ79U200390。拍卖保留价:9.24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该车停放于大足县人民法院)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 2010年11月2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大足分理处;账号:50001144200050201071),并于 2010 年11月2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事由: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43780301
联 系 人:李老师
地 址:大足县龙岗镇白鹤林136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3780020
市高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67673165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