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桐庐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23日下午14时在桐庐县城迎春南路441号新华宾馆三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浙A·082Q6奥迪A8L 3.2(2.8L)轿车一辆,起拍价54.7万元,参拍保证金10万元;
2、浙A·Y9158斯巴鲁森林人(2.5L)小型越野车一辆,起拍价13.7万元,参拍保证金3万元;
3、浙A·01Y26本田雅阁(2.4L)轿车一辆,起拍价9.5万元,参拍保证金2万元;
4、浙A·075C3江淮瑞风祥和(2.4L)普通小型客车一辆,起拍价7.7万元,参拍保证金1.5万元;
二、拍卖方式: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展示及咨询报名:即日起至11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踏勘标的物并提供相关资料。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向法院账户(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桐庐支行;账号:301068960018000184821)交纳参拍保证金后,凭法院收据到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1715室浙江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参拍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22日16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与本标的相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11月22日16时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六、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0571-56803015、15825522428七、 监督电话:0571-69870735(法院)、64220205(工商)、85811429(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