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6日下午3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J4828K明锐牌SVW7166ASD汽车一辆,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起拍价6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凡竞买者持身份证及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及拍卖款存入天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201000085674622)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或传真报名(传真号:88320222)。保证金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止。
注: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未竞得者拍卖结束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止,报名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71号(东港大厦13楼)。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可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8529688 81837015 监督:81309111(法院) 83882419(工商)